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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地伟业广告有限公司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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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87.181767万元

  • 项目编号:ZBZR18046
  • 保证金:2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北京凯郦思贸易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8-08-21 至 2018-09-17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北京富地伟业广告有限公司4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富地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2号住宅楼203室 所在地区 北京市 - 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 吕云亭 成立时间 2002-09-16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广告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 65.386300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北京凯郦思贸易有限公司 40 400000
2                   孙文莲                     35                  350000
3 吕广清 25 2500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8-04-3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160.379900 160.3799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09.844900 146.379100 163.465800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18-06-3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0.000800 0.0008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11.270000 328.049300 -16.779300





评估机构 山东鲁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烟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7-30
评估基准日 2018-04-30






(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09.844914 309.844914
负债总计 146.379100 146.379100
净资产 163.465814 163.46581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5.386300 万元
律师事务所 山东弘良律师事务所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鲁商评报字[2018]第18号)、审计报告(中立德外审字[2018]0500047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凯郦思贸易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2号楼
法定代表人 吕云亭 注册资本(万元) 11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市供销社联合社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市供销社联合社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转让北京富地伟业广告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87.18176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25.0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