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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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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568万元

  • 项目编号:ZBZR19001
  • 保证金: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2月2日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 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2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唐保鑫

 

成立时间

2008年9月12日

 

注册资本

(万元)

6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风力发电技术的研究、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1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80%

 

2

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2018年2月28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89.10

  208.18

188.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540.46

20287.56

5252.90

 

审计机构

山东牡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8年11月30日

2049.00

29.65

94.3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733.02

19574.11

5158.91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年11月19日

 

评估基准日

2018年2月28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5540.47

-

 

负债总计

20287.57

-

 

净资产

3453.03

284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68万元

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牡会专审字[2018]第2015号《审计报告》及北京大地评报字[2018]1059-2号《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武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批准内容

同意以不低于备案的评估价值对外公开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68.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服务费和竞价佣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5-66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