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100.000000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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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CQMY- 19010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芝罘区新安街三水佳苑商品房 | 转让底价(万元) | 100.00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19年05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09月23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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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无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无 | 备案单位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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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9年05月31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延期规则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1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该房屋具备房产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烟房私证字第107176号;土地证:烟国用(2003)第62479号;房屋坐落:芝罘区新安街三水佳苑14-9;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3.76㎡;该房屋无租赁、抵押情况。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已对本次转让的资产相关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转让完成后,转让资产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房产及土地过户中所产生其他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立为最终购买方后,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4、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并交纳保证金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5、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支付产权转让价款。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19年09月23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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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刘喜栋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安街14号内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无 | 注册资本(万元) | 0.000000 | |
企业类型 | 自然人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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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705018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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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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