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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北极星高基时间同步技术有限公司31%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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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17.67(万元)

  • 项目编号:ZBZR17019
  • 保证金:3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他
  •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转让方: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7年03月10日至2017年04月07日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北极星高基时间同步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烟台北极星高基时间同步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
法定代表人 王全璋 成立时间 2008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时间同步技术产品的数显钟、模拟钟及显示屏产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人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 117.67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50.00
2 法国GORGY TIMING公司 50.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6年10月31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6.40 -97.34 -98.0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68.99 56.77 612.22
审计机构 烟台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16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7.49 -127.97 -133.0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22.41 228.83 593.58





评估机构 山东通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评估基准日 2016年10月31日






(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68.99 436.33
负债总计 56.77 56.77
净资产 612.22 379.5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7.67 万元
律师事务所 星河泰律师事务所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0(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烟台北极星高基时间同步技术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公告期间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烟浩正会审字[2016]第51号审计报告和鲁通评报字[2016]第017号评估报告。3、待股权转让完成时,北极星商标商号予以收回,合资公司应进行更名,新的公司名称中不包含“北极星”字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76号
法定代表人 刘常强 注册资本(万元) 73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1.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同意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烟台北极星高基时间同步技术有限公司31%国有股权以117.67万元为底价公开挂牌转让。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17.6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以竞价方式交易须承担转让方的竞价佣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盈亏及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35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期满前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到期自动撤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