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57.1025万元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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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高基时间科技(烟台)有限公司19%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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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高基时间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峰山路1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烟台市 | |
法定代表人 | Maurice GORGY | 成立时间 | 2008-07-11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设计、生产及销售时间、频率同步技术产品的母钟、时频同步服务器、数显钟、模拟钟、显示屏及监控、同步软件产品;提供时频同步系统的解决方案及相关的咨询与运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0.000000 | |
评估价 | 62.750000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法国GORGY TIMING公司 | 81 | ||
2 | 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19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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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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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19-04-30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7.770000 | -31.620000 | -31.62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70.910000 | 34.380000 | 436.530000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永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8-07-18 | |||
评估基准日 | 2018-06-30 | |||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67.020000 | 376.690000 | ||
负债总计 | 46.430000 | 46.430000 | ||
净资产 | 220.590000 | 330.26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2.750000 万元 | |||
律师事务所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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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7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建峰 | 注册资本(万元) | 730.000000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烟台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转让高基时间科技(烟台)有限公司19%国有股权的皮肤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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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57.1025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以竞价方式交易须承担转让方的竞价佣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盈亏及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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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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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0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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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公 告 期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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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韦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5-6613326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ytlhcq@163.com |
补充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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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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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 |